商标驳回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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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 17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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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计: ¥ 17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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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介绍 Service Introduction

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;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局(评审业务部门,原商评委)申请复审,商标复审周期为7-9个月。 

申请主体 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,被商标局驳回的公司、其他组织或个人
所需材料 1、商标驳回/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打印件
2、驳回复审申请书
3、评审委托书
4、驳回复审正文
5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
6、证据材料(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)
服务流程 Service Process
  • 1

    分析驳回理由、与引证商标的近似情况以及复审机会
  • 2

    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
  • 3

    上报商标评审委员会
  • 4

    跟进受理、审理进度
  • 5

    收文商标驳回复决定书
申请周期:
1、时效: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起(商标局电子发文日)30天内,整理资料、撰写、来回邮寄等时间均需考虑,建议留有充足的时间。
2、裁决:商评委受理后,七至九个月左右下发决定书
服务优势 Service Advantages

服务保障 Service Guarantee


企业荣誉 Corporate Honors
商品评价 Product Revie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