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老挝是《巴黎公约》、《WIPO公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;老挝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成员国,故商标注册可通过“单国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
老挝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,与约20个国家签署了贸易协定,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俄罗斯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欧盟、瑞士、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(地区)向老挝提供优惠关税待遇。主要外贸对象为泰国、越南、中国、日本、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和其他东盟国家。
| 申请主体 | 1、个人名义申请 2、公司名义申请 |
| 所需材料 | 1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2、商标logo 3、商标国际分类的商品/服务 4、经公证的委托书 |
1. 在老挝可以进行一标多类申请,多类申请有优惠。
2. 老挝商标注册后的未使用时间不能超过五年,否则可能会因商标未使用而被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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