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德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4年10月25日颁布、2013年10月19日修订的《商标法》。 德国专利商标局”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德语。德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但对于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,也可以“在先使用”主张商标权。
| 申请主体 | 1、个人名义申请 2、公司名义申请 |
| 所需材料 | 1、清晰的商标图样 2、商品/服务项目 3、申请人英文名称地址 4、委托书原件 |
1.德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,有效期自申请曰起算;到期曰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,宽展期6个月;续展有效期10年。
2.德国商标权人须在注册后五年内使用德国商标,否则他人可以五年不使用为理由撤消该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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