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马来西亚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年1月14日通过的《商标法1976》。“商标注册处”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马来语。马来西亚商标注册采用“使用在先”原则。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只可通过“单国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
| 申请主体 | 1、个人名义申请 2、公司名义申请 |
| 所需材料 | 1、清晰的商标图样 2、商品/服务项目 3、申请人英文名称地址 4、声明书公证 |
1.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,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;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,宽展期1个月,否则商标将被移除,但有1年的恢复期;续展有效期10年
2.马来西亚申请中的商标不能进行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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