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德国实用新型专利 三种申请途径:
1.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(DPMA)递交申请;
2.依照《巴黎公约》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,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;
3.基于PCT国际申请以实用新型申请进入德国。2022年5月1日后,PCT申请延长至31个月进入德国国家阶段。
德国专利商标局(DPMA)并不审查其是否符合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,而仅对是否具备单一性,是否是适格的保护客体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这一要求即做出登记的决定。
| 所需材料 | 1、发明人中英文姓名及地址; 2、申请人中英文姓名或名称及地址; 3、德语发明名称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和附图(如有); 4、优先权信息(在先申请日、申请号、申请国家)以及优先权文件副本扫描件(如有); |
上述费用为申请阶段费用,含官费+服务费,中德翻译费1000元/千字,此费用根据撰写完成文件最终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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