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。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,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,由商标局公告,约1-2个月核准完成。
| 申请主体 | 不放弃商标权,但允许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商标持有人 |
| 所需材料 | 1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、委托书(企业盖公章/个人签字) 3、商标被许可人的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(法人)或身份证(自然人)复印件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、商标许可人的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(法人)或身份证(自然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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